一、目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等法律法规及《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章程》《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21〕7号)精神,省慈善联合总会(以下简称“总会”)特制定《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健康关爱慈善专项基金2026年度戈谢病援助项目实施方案》。该项目旨在发挥慈善组织在扶危济困、医疗救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帮助困难戈谢病患者减轻经济负担,让患者及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及社会各界的关爱。
二、援助对象
援助对象为我省0至18周岁(含18周岁)自费治疗的戈谢病患者。同时,优先考虑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型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戈谢病患者。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不满5周岁的患者,应具有我省户籍并处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且其父母任何一方具有我省户籍(或取得我省居住证)满5年。
2、年龄5周岁(含5周岁)以上、18周岁以内(含18周岁)的患者,应具有我省户籍满5年并处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
三、援助标准
项目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按年度实施援助,对符合本年度援助条件的患者一次性提供3万元的援助资金。
备注:如所筹资金不能满足本年度援助需求,该项目将自动终止。若戈谢病相关治疗药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和地方政策调整,该项目将及时调整援助方案。
四、救助周期
自项目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五、项目实施流程
(一)按规定提交援助申请材料
符合援助条件的患者按要求填写《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健康关爱慈善专项基金2026年度戈谢病援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份,并提供如下材料:
(1)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院开具的戈谢病诊断证明原件一份。
(2)患者及其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如患者未办理身份证需提供患者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3)患者及其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包含:本人个人页、法定监护人页及户主页,如户主即为法定监护人之一,则以法定监护人页为主)。
(4)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型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患者,需出示低保证明原件或由村级及以上单位开具低收入证明原件一份。
(5)患者或其监护人阅读知悉后签署《受助人承诺书》(附件2)。
(6)Ⅰ类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包含:银行卡账号、账户名称、开户行、支付系统行号)。信息与附件1中所填写的银行卡信息保持一致。
(7)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需提供近三年自费治疗戈谢病相关的消费凭证复印件一份(消费凭证需见原件)。
(二)材料受理及审核流程
(1)由总会对援助申请材料进行受理,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符合援助条件的,给予批复,并告知其办理事项;不符合援助条件的,书面或电话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2)总会将按照接收援助申请材料的先后顺序,对审批通过的患者安排资金拨付,并自审批之日起 5—10 个工作日内办结。
(3)患者援助身份审核通过后,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截止。次年需依据优化后的项目方案重新提交申请。
(4)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晨旭路8号福彩大厦。
联系电话:任老师、管老师 0371-65909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