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彰显“以人为本,扶贫济困”慈善宗旨,发挥慈善组织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陷入急难的困难家庭和个人,提供一次性生活救助,帮助他们早日走出困境,让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及社会各界的关爱。
二、救助对象
我省因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非大病原因
三、救助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超过5千元的救助。具体救助金额由联动省辖市慈善会提出救助意见,省、市慈善会各负担50%。
四、项目资金
以捐定助。救助资金由省、市慈善总会按照1:1的比例共同募集。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向项目实施地市慈善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资料。
(二)市慈善会按照项目要求接收、初审项目申请资料,并提出救助意见。
(三)省慈善联合总会对市慈善会呈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省慈拨付项目配套资金至市慈善会。
(四)市慈善会收到省慈配套资金后,连同市本级救助资金一起全额发放给救助对象。
六、联系电话
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募捐救助部:0371-65909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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