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筹款: ¥10446415.91元
已使用: ¥5722170.00元
余额: ¥4724245.91元
爱心人次:18635
拨付人次:10331
项目有效时间:2023-04-08-2028-12-31
项目类型:自主类项目
一、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全省慈善行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根据豫民办〔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在“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的基础上,通过着力打造全省慈善救助项目品牌,探索建立与社会救助、应急救援等有机衔接的慈善帮扶机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的仍有困难的个人、家庭、民政服务机构和突发事件群体等给予紧急救助,帮助其解决困难,提升兜底保障水平。
二、救助对象
1.我省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等原因致死、智残或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个人和家庭。
2.对遭突发事件、服务对象刚需性支出增大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运行出现困难的民政服务机构。
3.民政部门、慈善部门“一事一议”认定的帮扶对象和突发事件群体。
三、救助标准
(一)个人或家庭救助标准
1.对身患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原因致死、致残,根据受助人实际困难不超过3万元紧急救助。
2.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或家庭,根据受助人实际困难不超过2万元救助生活救助。
(二)民政服务机构或其他救助标准
1.对遭遇困难的民政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困难资助。
2.“一事一议”认定的帮扶对象和突发事件群体救助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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