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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9 09:16
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学习制度
为建设学习型单位(团队),建立政治业务学习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总会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增强团队协作与业务创新能力,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会全体工作人员。
二、学习形式与机制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并建立多层次、常态化学习机制。
(一)集中学习与专题分享。采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相结合,专题讲座、学习讨论与座谈交流相结合,室内学习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学习成效。
(二)部门日常学习。各部门内部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利用部门例会时间开展短时高效的学习。
(三)跨部门联合研讨。针对跨业务衔接问题,组织针对性联合学习,打破部门壁垒。
三、学习内容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照政治理论、时事政策、上级部署、工作重点、业务知识五个方面组织学习活动,具体内容包括: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及省民政厅关于慈善事业的部署要求,持续提升工作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慈善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学习有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书籍和文件材料。
(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事业发展的新政策、新变化和典型案例。
(四)业务技术、专业理论知识。
(五)学习考察优秀慈善组织的先进工作经验。
(六)根据形势和任务确定其他学习内容。
四、学习时间与频次安排
(一)每月集中学。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三上午定为集体学习日。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学习主题(包括但不限于政治理论、政策法规、行业动态等)。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次。
(二)双月分享学。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学习分享会”(即双月分享日),由办公室负责会前协调及会务保障。每次安排1-2个部门围绕重点业务、政策解读、典型案例或工作心得进行专题分享,单次时长原则上不超过90分钟。全年共组织6次,促进部门间经验交流与知识沉淀。
(三)每周一刻学。各部门需在每周部门例会中安排10-15分钟专题学习(内容可涉及政策文件、行业动态、内部制度解读或实操技巧)。办公室将每季度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学习型团队建设的重要参考。
(四)跨部门联合学。办公室牵头组织,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重点针对跨部门业务衔接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如“项目+财务”、“募捐+宣传”等协同场景),组织联合学习研讨,促进不同岗位人员相互了解业务逻辑,提升协作效率。
五、计划与组织管理
每月最后一周,由办公室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下月学习讨论计划(包含集中学习、分享会及联合学习安排)。每次学习活动需提前一天通知全体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及要求。
六、学习纪律与成果要求
(一)全体工作人员须按要求参加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学习讨论时要深入思考、积极发言。
(二)实行学习考勤登记,由办公室负责签到。参加人员应亲自签名,不得代签。无特殊事由不得缺席。
(三)学习成果转化。鼓励员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改进建议或业务创新思路。办公室设立“学习成果建议箱”,每季度对收集到的建议进行汇总评估,对有采纳价值的建议予以通报表扬。年底组织一次学习成果交流展示,推动学用结合。
七、督导检查与考核应用
(一)过程督导。办公室负责建立学习督导台账,每半年对各部门学习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学习参与度、记录完整性、学习成果转化情况。
(二)年度考核与建档。
1.年度考核时,将工作人员述学与述职、述廉结合起来一同检查,重点检查学习出勤登记、学习成果等方面。
2.建立工作人员学习档案。办公室为全体工作人员建立学习档案,年底结合学习参与度、业务改进情况及贡献度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总会慈善工作2026-2030年五年规划实施效果的首年数据基线。
八、附则
坚持学以致用原则,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利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指导工作,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的目的。
本制度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