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们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最新项目更多>>

关于以河南省慈善总会名义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的管理办法

2011-11-21 10:05

为进一步拓宽慈善资金募集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资金募集活动,为困难家庭重大疾病医疗、因病致贫及突发灾害陷入困境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对以河南省慈善总会名义开展的各类社会慈善募捐活动,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本会倡导、鼓励社会公众依法参与河南省慈善总会的募捐工作。

二、自然人、法人以河南省慈善总会名义而开展的各类劝募活动,需事先提出募捐申请,总会秘书处进行审查、培训、批准并注册为本会义工或义工团队后,方可进行。

三、开展慈善募捐活动,本会工作人员2人以上或授权慈善义工3人以上面向社会进行劝募。

四、加强对河南省慈善总会募捐箱的管理,每一募捐箱须标明监督电话,实行编号管理,每次募捐活动前须填写《慈善募捐活动登记表》,明确募捐目的、时间、地点、人员、所领取的募捐箱个数及编号。

五、募捐活动所募善款实行日结制度。每天活动结束后,当天所募善款须及时清点,并在《慈善募捐活动登记表》上登记,上缴本会财务。

六、募捐的善款根据总会有关救助办法,纳入本会救助程序。

七、严格控制募捐、救助管理成本,按照实际发生额从所募资金的10%部分支出。

八、通过河南慈善网向社会公布募捐、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扫码关注

  • 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2004-2021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     对本站数据有疑问请致电联系0371-65509100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3174号     豫ICP备14009891号-1   地 址:郑州市晨旭路8号 福彩大厦5、6楼    邮编:450000


技术支持:北京厚普聚益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