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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权社会组织有助社会管理“良序善治”

2011-07-07 11:56

     香港《大公报》7日刊文说,关于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近日多有利好消息释出。目前政府对待社会组织的态度,已经从原来的管制为主,开始转向培育和鼓励为主。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正好能够有效增加社会沟通,合理进行利益和诉求整合,培养社会公信和自律机制。

  文章摘编如下:

  关于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近日多有利好消息释出。7月4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三类社会组织将可直接登记,改变之前的双重管理门坎。此前,任何一个社会组织均需找到业务主管单位才能登记注册,找不到挂靠机构成为很多社会组织的最大困扰,不仅无法享受税收优惠,且需在夹缝中求生存,发展往往陷入窘境。

  结合此前北京市率先对一些社会组织登记造册实行“松绑”,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近日亦公开表示,政府将斥资出力培育壮大社会组织,这一切似乎印证了学界对行政体制改革形势的分析──政府对待社会组织的态度,已经从原来的管制为主,开始转向培育和鼓励为主。

  改革开放以来,形式多样的民间组织大量涌现,一个渐趋成型的公民社会正在中国出现。然而,毋庸讳言,民间组织在中国的成长路途并不平坦,不少人始终以“有色眼镜”视之,认为它是西方的“舶来品”,又或者一概看成与社会对抗的异己力量,从而为其发展壮大上增设重重障碍。

  这种看法显然是片面且不科学的。历史经验表明,“弱组织社会”或“欠组织社会”尽管表面很稳定,但由于缺乏多元的群体组织,缺乏分散的公众情绪、公共压力排解渠道,却极容易引发不稳。而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正好能够有效增加社会沟通,合理进行利益和诉求整合,培养社会公信和自律机制,防止社会矛盾扩大化。

  我们欣喜地看到,“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已首次正式提出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伴随着这一重大政策转向,相信对公民社会的资源供给会明显改善,政府资助、服务转包和社会资助也将显著增加。这一切,十分值得期待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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