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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8 15:11
针对我省部分市、县慈善会财务不独立,影响慈善工作有效运转的问题。日前,河南省慈善总会与河南省民政厅联合发出《关于规范我省各级慈善会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慈善会尽快实现财务的独立运作。通知要求:
一、各地民政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市慈善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管机制,认真落实年审制度,做好慈善会财务的审计工作,确保善款专用。同时,要加快职能转变,使慈善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慈善会财务账户由民政局管理或市、县财政统管的,要尽快实现慈善会财务的独立运作。
二、各级慈善会要重视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对捐赠款物统一管理,专账核算。
三、各级慈善会要努力实现财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管好用好每一笔慈善款物,要通过多种方式、将款物捐赠和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提高慈善会的社会公信力,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