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慈善组织及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的指示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活动,使社会困难群体走出困境,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河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关于“完善志愿者服务扶持政策,推动全民志愿服务制度的建立,培育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的总体要求,遵循“服务社会、播撒爱心、倡导文明、构建和谐”的宗旨,本着“奉献、义务、自愿”的原则,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河南省慈善志愿者服务组织管理办法》,由慈善文化与慈善事业发展研究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相关事宜。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可及时与总会联系。
二00七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