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5A级的公募基金会,中国红基会在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迅速作出反应,当天下午即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紧急呼吁,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根据中维会计师事务所公布的第三次审计报告,截止10月31日,中国红基会5.12地震期间受捐款物13.86亿人民币,其中货币捐赠13.08亿元,相当于全国人民每人向红基会捐了一元钱。在紧急救援阶段,中国红基会向灾区拨付资金和物资1.08亿元;在灾后恢复重建阶段,中国红基会已在川、甘、陕灾区落实重建项目485个(其中重建新村116个计5889户,重建学校106所,重建医院78所,援建村卫生站188所),资助救灾资金7.25亿元。
但是,面对灾区迫切的重建需求,面对拥有的大量捐赠资源,我们也深感责任重大,背负着很大的压力。灾后重建工作,不仅体现在硬件设施的恢复重建上,也包括软件方面的恢复重建,如灾后过渡期为三孤人员提供帮扶和看护服务,为灾民安置点提供临时托幼、家庭关爱服务,为伤病者和母婴提供特殊护理服务,为灾民和救援者提供心理辅导以及社区重建、志愿者的培训服务等等。从某种程度上讲,软件方面的恢复重建,因其对象的特殊性和服务的专业性,其实施的细微复杂和工作难度,丝毫不亚于一所学校或一所医院的重建,而其现实和长远的意义更是无法估量的。要做好这些方面的灾后重建工作,远非一家或几家公益组织所能担当,它需要共享与合作,即捐赠资源实现共享,慈善组织互相合作。
现实的情形是,具有救灾救助宗旨的公募基金会往往拥有相对较多捐赠资源,而民间公益服务机构草根组织虽具有公益服务方面的优势,但资源匮乏,步履维艰。国内外经验表明,灾害发生后,专业公益服务机构可以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尤其是灾后重建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日本、台湾的大地震之后,各种类型的公益组织自发的为当地的民众提供心理咨询、志愿陪护、助孤助残、健康教育等专业服务。这类服务因为专业性较强,持续时间较长,效果并非立竿见影而容易被忽视。但事实证明,这些工作往往可以起到为政府大规模的紧急救助和灾后建设拾遗补缺的作用,成为政府资源的重要补充。
5.12地震发生后,一大批民间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展示了中国民间慈善的巨大力量。然而,资金缺乏限制了专业公益服务机构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发挥更大和更加持久的作用。
在徐永光先生的积极建议下,中国红基会决定首批拿出2000万元捐款,面向民间公益组织和专业公益服务机构公开招标灾后重建项目,尝试和探索与其他民间公益组织的共享与合作。用徐永光先生的话讲,就是“中国红基会出钱,民间公益组织出力,合作实施公益项目。”这是一种新的善款使用模式,也是一种公益组织的合作模式。
为了保证招标评审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我们的做法:
一是选好评委。遴选评委,在结构上我们既注意了界别的代表性,也考虑了领域的专业性。我们推选的25位评委中,有政府官员、公益领域专家、公益组织实务工作者,也有审计、法律、媒体方面的资深人士,还有志愿者和来自灾区的代表。中国红基会在评委组成名额中只占两个席位。
二是定好规章。无规矩不成方圆。评委会第一次会议就《5.12灾后重建项目招标评审委员会规则》进行了反复讨论和修改,最后通过的评审规则为项目评审的公正公平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时,中国红基会根据国务院、民政部的有关法规和文件,制定了公开招标的一整套规范性文件,如《招标管理办法》、《招标申请指南》、《投标申请书范本》、《项目资助协议范本》等等。
三是程序公正。每轮评审前,招标办公室将收到的项目申请书用电子邮件发给全部评委进行初评,初评得票前12名的项目进入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需有13名以上评委出席方为有效。评审程序严格按投标人陈述、答辩、评委集体讨论、最后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只有得票超过评委人数三分之二的项目才能获得通过。评委未通过的项目中国红基会不得予以资助。
四是资助透明。项目中标后,中国红基会对中标项目预算再次进行论证和审查,最终批准的资助额度反馈评委和申请机构,如无异议,中国红基会即与申请机构签署项目资助协议。为加强资金监控,资助款按五三二的比例分三次拨付。项目执行过程中,中国红基会随时跟踪和监督进展情况,项目实施完毕还要进行财务审计和效益评估。
截至11月底,中国红基会共收到全国66
中国红基会与民间公益组织合作的初步尝试
时间:09-06-2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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